{{ $t('FEZ002') }} 註冊組|
112學年度臺北市國中自強學生助學金
請合於規定同學於113年3月5日中午前,將申請表填寫完畢並請導師簽名,逕送註冊組彙辦申請。學期成績證明書本組將會協助列印。
申請說明:
(一)申請對象:
1.設籍臺北市國中學生(國二及國三),112-1在學成績證明75分以上,且日
常表現佳者。(每戶一名為限)
2.家庭無固定收入、生計困難,以致無力負擔學雜費者。
3.未領有各級政府發給之低收入戶子女學費補助、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4.有特殊緊急困難狀況經調查屬實者。
(二)申請金額:3,000元。該會將統一於頒獎典禮中發予。(頒獎時間、地點另函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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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2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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