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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且完成測驗之報名費一案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學組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1年10 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37944號函、本局111年5月25 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54268號函及111年5月30日北市教國 字第11130552501號函(計達)續辦。

二、本案係以本市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(含各校國中 部與國小部)及國立中小學(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)編 制內現職教師(含長期代理教師及經本局、學校薦派參與 之代理、代課教師並完成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 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現職教師語言能力輔導認證研習課程 之教師)為對象,其於111年度完成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 認證中高級以上(未分級者不限,如成大台語認證)考試 繳交報名費,且於後續參與考試無缺考情形者,均得申請 報名費補助。 

三、國教署預計於111學年度寒假期間辦理第3梯次客語及閩南 語現職教師輔導認證研習課程,若貴校為國民中學且7年級 於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,全校(國中部) 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、13至36班至少薦派2人、 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參與前開研習課程,並請各校鼓勵 及提醒學校教師於本(111)年度完成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 試之報名。

四、近期報名資訊如下: (一)國立成功大學2022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:111年10月11日 起至111年10月21日止報名、111年12月10日測驗、112年 3月1日寄發成績通知。 (二)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:111年10月24日起至11月25 日報名、112年3月5日測驗、112年5月1日寄發成績通 知。 (三)客委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:待客委會公告,請鼓勵所屬 教師於111年完成報名。

五、申請原則:教師於完成測驗後,得向任職學校申請,並送 本市信義區博愛國小彙整後,本局統一函報國教署申請補 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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