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註冊組|
申請標準:
(一)學期成績(111學年度第一學期):國中60分以上。操行成績:80分以上(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)。(註: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,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。)
(二)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者及身心障礙(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)證明
申請證明文件:
填寫及備妥下列資料,以迴紋針固定於紙張左上角。
(一)申請表。(附件1)
(二)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1份(正本,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,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)。
(三)學生證需蓋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影印本1份或在學證明正本。
(四)112年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、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證明 (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)影印本1份。
(五) 112年助學金資料表填寫,學生本人身分證(或無身分證者請附健保卡,健保卡請附戶籍謄本)、金融(郵局)機構存摺影印本1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。(學生本人如無存摺,請提供學生關係人身分證及存摺影本,以俾利匯款事宜)。(請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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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2-06|
{{ $t('FEZ005') }} 510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