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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「112年國民中學 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」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學組|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教育署112年2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
1120022689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協助貴校強化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
源,及協助建立區域閩南語文課程推動種子教師及支持教
師社群運作,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,落
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,爰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
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本計畫參加對象以貴校薦派人員為限,計畫說明如下:
(一)薦派資格
1、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(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
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,以下稱教師)。
2、通過閩南語中高級(B2以上能力認證)。
3、自108學年度起實際教授閩南語文課程(含彈性課程)
至少2學期。
4、符合前開各項資格,且取得閩南語專長合格教師證或
刻正修讀閩南語第二專長學分班者得優先錄取。
(二)課程說明
1、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:實體課程3
日,於112年3月29日至31日,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
理。
2、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專業講座:線上課程3場
次,於112年4月辦理2場次及5月辦理1場次、每場次半
日課程。
3、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教案設計及公開授課:參與計畫人
員於112年9月至10月間至少完成1次。
4、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回流工作坊:實體課
程1日,預計112年12月於北區辦理,完成各項課程並
通過檢核者核發種子教師完訓證明。
(三)倘貴校教師有意報名參加旨揭計畫,請貴校於112年3月3
日(星期五)薦派名單完成核章後,將可編輯之word檔
及核章之pdf寄至承辦人信箱(edu_hse.36@gov.
taipei),核章紙本請免備文逕送本局承辦人中等教育
科連小姐。
(四)薦派教師於參與培訓期間,由其任職學校核予公假,並
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;課程結束後,由國
立臺中教育大學彙整薦派人員出勤紀錄並函送其轄屬任
職單位之教育主管機關。
四、培訓計畫相關事宜,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
系廖小姐、藍小姐詢問聯繫詢問,電話:04-221830508或
E-mail:taigi2023@gmail.com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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