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學組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2年9月27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84116號函(計 達)續辦。
二、為協助完備本市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,及協助 轄屬國民中學現職教師,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,並通 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,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 教學之核心能力,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,爰國教署請國 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,請 各校評估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,倘仍有閩南語師資 需求之學校,請依學校之規模,確實薦派1至3人參與研習 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。
四、為鼓勵轄屬教師參與旨揭研習課程,以及參與閩南語語言 能力認證考試,本市各公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(含長期 代課及各梯次薦派教師),於112學年度完成閩南語語言能 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無缺考情形者,均得 申請報名費補助,請提醒所屬教師留意認證考試報名時 間。
五、旨揭計畫摘要如下: (一)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,請核 予參與人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,並協助課務調整 或安排行政職務代理人。 (二)薦派教師 1、針對112學年度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公立國民中學, 全校(國中部)總班級數12班以下至少薦派1人、13至 36班至少薦派2人、37班以上至少應薦派3人。 2、請各校於112年11月10日(星期五)前將報名表核章後 逕送本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,並將電子檔(excel檔) 寄送至承辦人信箱edu_hse.35@gov.taipei,薦派人員 無需線上報名。 (三)自行報名 1、薦派作業完成後,倘有名額將於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 資訊網」開放予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,具閩 南語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(含長期代理教 師)自行報名,並依報名順序及核定結果依序錄取。 2、報名期限自112年12月1日(星期五)起至112年12月5 日(星期二)止,請教師擇任職學校所在區域之場次,於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(https://www4. inservice.edu.tw/),依限完成線上報名。 (四)研習課程:計6日、48小時,含研習課程及模擬測驗。 1、北部場及東部場:自113年1月3日起至2月20日止。 2、中部場及南部場:自113年1月4日起至2月20日止。 3、本梯次預訂於113年2月20日增加考前加強模擬測驗課 程,由研習人員自行參與,惟未計入研習時數,課程 辦理日期倘有異動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。 (五)研習人員於完成48小時研習課程後,由國立臺中教育大 學台灣語文學系核發研習證明。
六、研習課程相關事宜,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 系賴小姐詢問:電話04-22183958;電子信箱: s9001852000@mail.ntc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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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1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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