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-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一案,欲報名者請於11/4前洽教學組.謝謝!!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4729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充裕師資來源,教育部112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,請貴校檢視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 等 因素,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(包含特殊教育),提 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。
三、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2年暑假或適 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,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 學分班、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 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。
四、班別 (一)中等學校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 (二)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 (含本土語文)(三)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
五、另請將核章後薦送表免備文逕寄予本局各學層承辦人,窗 口如下: (一)中等教育科:林小姐,連絡電話:02-27208889分機 1214。 (二)國小教育科:梁先生,連絡電話:02-27208889分機 1251。
六、檢送旨揭進修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。